为躲避电子抓拍逃避法律责任,有些驾驶人可谓是使出“浑身解数”,在号牌前挂毛巾、戴口罩、污损涂改、加装强光灯……遮挡号牌的手段层出不穷,甚至被抓了现行还有一堆理由,近日,永川和长寿警方就查处了两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永川区
8月19日15时许,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民警在永铜路城市科技学院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车牌号为渝AC1***的轻型货车违停在道路上,号牌被人用一块木板遮挡,无法辨认车牌号码。
经现场勘查和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查看,民警判断是故意遮挡号牌。看到民警检查,驾驶员准备将木板拿走,还辩称,“没有注意遮挡了号牌,只是随手一放”。民警拿出监控录像,上面也清晰地记录了该车辆驾驶人员遮挡号牌的全过程。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最终承认了自己为了逃避交通违停抓拍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阐明了故意遮挡号牌和违法停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长寿区
近日,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行经长江二桥路段时,因车牌下方加装了高亮度LED灯组,导致在经过交通卡口时摄像头无法识别车牌号,涉嫌故意遮挡号牌。
民警立即根据线索,按照该车行驶路线回溯轨迹,很快锁定其车号牌为渝D91***。当日凌晨3时许,执勤民警在G319晏家路段将其成功查获。
据驾驶员何某称,自己因害怕车辆在行驶中有违法行为被抓拍,便自行购买了LED强光射灯加装在货车车牌上,夜间行车时就开启LED灯,以此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不料,自己的“小聪明”还是没能逃过交巡警的“火眼金睛”,出车没多久被查获了。
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现场要求驾驶员将LED灯拆除。
交巡警提醒
故意遮挡号牌会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驾驶人应当按规定悬挂并确保号牌清晰、完整,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图片和文字来源:第1眼-重庆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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