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据成都都江堰公安通报:9月4日13时许,民警张某某驾驶警车执行勤务期间,行经交叉路口时,为避让右前方车辆,向左变道,压实线与左后侧轿车发生擦挂。因擦挂轻微,张某某未感知事故发生,继续前往目的地执行任务,双方均未报警。事故发生时,警车未超速;两车产生的碰撞声和碰撞冲击感较轻微,排除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
交警部门认定,该车驾驶员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已对驾驶员依法作出记分、罚款的行政处罚。警车驾驶员张某某已向对方赔礼道歉,取得谅解。(成都都江堰公安、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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