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难过啊
家里没有其他收入
那就给他一下子骗了1800块钱
哪里去找啊”
登门造访的“乡镇干部”
80多岁的杨圣文夫妇居住在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汤溪镇的一个小山村,是村里的低保户。2023年7月的一天,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来到了杨圣文夫妇家。
该男子自称是汤溪镇的“低保主任”,先是准确说出了杨圣文儿子和儿媳出车祸的情况,后又表明自己是来解决他们家困难的。
在攀谈熟悉后,这名“低保主任”以车坏了为由向老人借1800元,并表示自己四天之内就会归还。杨圣文夫妇便从亲戚给的慰问金中拿出了这笔钱。
“低保主任”离开后的第五天,杨圣文夫妇觉得不对劲便给村干部打电话。村干部判断两位老人可能被骗,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的杨冬英老人的经历与杨圣文夫妇类似。一名陌生男子假扮乡镇干部以同样的理由骗了杨冬英1600元。
防不胜防,多名老人被骗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保和派出所接到了多起类似的报警,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一致,选取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偏僻农村的低保老人,警方判断这几起案件应该是同一人所为,于是决定串并案侦查。
随着掌握的线索越来越多,警方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肖雄。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肖雄涉嫌招摇撞骗罪呈请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证据不足,从犯罪手段和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应认定为诈骗罪。
在审查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肖雄作案手法娴熟,在作案中似乎是有备而来,对于其是否涉嫌其他的诈骗犯罪还存在疑问,于是检察机关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办案民警发布了协查通报,经查,2022年6月到2023年7月,肖雄在郴州市流窜作案,每次诈骗金额400元到1900元不等。案件的金额加起来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构罪标准,检察机关决定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雄。
检察官走访被害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肖雄总是能够精准说出被害人家中情况。肖雄表示,乡镇和村委会的公示栏中粘贴了贫困户的个人信息,自己正是从这里初步获取被害人的信息。随后,他和当地村民攀谈,进一步套取低保户家中的情况,为实施诈骗创造条件。
经过审理,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雄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肖雄退赔被害人损失。
源头治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村委会村务管理较为粗放,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和反诈意识方面存在不足。2024年2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北湖区保和瑶族自治乡政府制发了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书。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注到政务信息公开领域存在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决定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在检察系统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监督行动,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2024年4月,郴州检察系统开展政务公开领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至今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督促行政机关对3000余条违法公示的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删除或去标识化处理,堵塞了行政机关公示系统的6个技术漏洞。
如今,职能部门在进行信息公示时,系统会自动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普法时间
Q1:
本案最后是以诈骗罪定罪量刑的,还有一个罪名叫做招摇撞骗罪,这两个罪有什么不同呢?
A1:
招摇撞骗罪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它所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公众的信赖感;诈骗罪是侵财犯罪,因此它主要侵犯的是财产权。
Q2:
本案当中被告人肖雄之所以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在信息公告栏中看到了被害人的一些信息。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之间怎么找一个平衡点?
A2:
首先,是要合规合法地公开公民信息,信息的公开的范围和方式都要于法有据。其次,尽量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要进行二次处理。最后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三,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去建立和完善一套具体的操作流程,能够让我们的基层工作人员在操作的时候有章可循,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Q3:
很多老年人对这些假冒的“干部”上门没有很好的这个防备心理,这一方面您对这些老年人有什么样的提示呢?
A3:
在该案中,这个上门的“干部”是一个人出现的,这种情况就比较可疑,因为一般来说都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这种情形下老人就应该及时核实他们的身份,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如果还有怀疑,也可以去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如果是一个陌生人,就一定要保持冷静和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登门造访的“好心人”》
记者 | 谢金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