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军迷
购买BB枪只是在办公室把玩
既是娱乐,也是为了排解寂寞
从未想过会构成犯罪”
王先生从网上买了5支BB枪
8月2日下午
辽宁某药企高管王先生告诉记者
因收藏有5支BB枪
近日,一审法院判他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免予刑事处罚
他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药企高管被控非法持有枪支
检方建议量刑3年
“我老家在黑龙江,父亲是退伍军人,我从小就喜欢军事,对玩具枪很感兴趣。”8月2日下午,80后王先生告诉记者,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后,他先是在北京工作,几年前来到辽宁丹东,成为一家药企高管。
王先生介绍,大约在2018年,他发现网上有出售水弹枪、BB枪的商家,就先后购买了5支。每支价格从数百元到1000多元不等。
“玩具枪买回来后,我一直在办公室放着,从来没往外带过,没事的时候会在办公室把玩几下。”王先生说,他一直以为自己买的是玩具枪,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2022年11月的一天,有民警给他打电话,说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他将民警带到自己办公室后,民警查获了他之前购买的5支玩具枪。
“后来我才知道,是吉林警方抓获了网上卖家,卖家供出了我,警方才找到我的。”王先生说,在公安机关,他实话实说,案件随后移送到检察机关。
此后,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指控他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丹东市振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
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
但免予刑事处罚
“我从来没想到
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
因此在法院审理阶段
坚称自己无罪”
王先生称,2024年6月14日,案件在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开庭。庭审期间,他称自己没有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开始,被告人王某某(王先生)先后在网店购买了5支枪状物。2022年11月21日,辽宁丹东警方及吉林梅河口警方在王某某的办公室内查获5支枪状物。经鉴定,5支枪状物枪口比动能在1.83焦耳/平方厘米至4.13焦耳/平方厘米之间,均大于公安部2010年文件规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均被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在枪支购买交易完成后删除交易记录,并且使用此种方式购买多次,足以认定王某某主观上对于其持有枪支具有危险性有明确的认知,可以证明王某某具有非法持有枪支的主观故意。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5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收藏、娱乐为目的,非法购买、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较低且不属于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的枪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应当依法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系初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以收藏、娱乐为目的,非法持有5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据此,本案不宜认定情节严重。被告人王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2024年7月4日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一审宣判:
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免予刑事处罚
新闻坊综合华商报(记者: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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