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按照公安部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郓城公安持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力度,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2024年7月19日,郓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一张合成“12123”交管APP界面图片,内容显示“金河路与胜利街交口开车向女交警吹口哨被罚款200元并扣6分”。
经查,网民樊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故意“P图”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郓城公安依法对樊某予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郓城网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必须擦亮双眼,切勿相信、转发未经核实的不实信息。一切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追究!
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臆断凭猜测发布消息,远离网上不良信息。当我们发现谣言、虚假信息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携手共创共建共享健康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