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通知,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2024年7月31日
转自: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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