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游戏账号在玩家之间买卖也越来越频繁。将出售的账号又实名找回,这样的“恶意”操作也屡见不鲜。但是,这样的行为不仅不讲道德,还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东阿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接到某游戏网络科技公司报警,称其收购的某款游戏账号密码被更改无法登陆,造成经济损失。
接警后,铜城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连续排查有关线索信息后,民警很快锁定盗窃游戏账号的违法行为人为辖区居民李某,并立即将其抓获。
经查明,李某在网上售出自己的游戏账号后,通过密保认证的方式更改账号密码,将已售出的游戏账号盗走,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
目前,李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虚拟财产与传统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私自“找回”已售出的游戏账号属于盗窃虚拟财产,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事违约赔偿,还有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