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凌晨,长沙市天心交警大队八中队在湘府路五凌路口开展夏季行动整治。
1点46分许,中队长杨先慈发现,距离整治点不远处,一名骑两轮摩托车的男子正在掉头准备逆行逃跑。杨先慈立即用对讲呼叫后方担负警戒任务的民警进行拦截。
“停车,熄火!做个酒精检测。”第一下吹气时,满脸通红、浑身酒气的林某某(41岁,男,浏阳人)基本没有用力,在民警要求下,第二次吹气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喝了多少酒?”“一瓶。”“喝了酒你还开啥车?”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没有”。民警对其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林某某居然没有考取过驾驶证,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5月31日,早已达到报废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违法车辆扣留,将林某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经长沙市公安局物证检定所鉴定,林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1.5毫克/100毫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因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林某某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 实习生全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