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国际禁毒日”前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获悉:被告人陈某某作为医院急诊科医生,具有开具麻醉药品的处方资格。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间,何某某因肾结石疼痛在多家医院治疗,其间被告人陈某某多次为何某某开具盐酸吗啡注射液。后何某某因多次使用镇痛药物而对吗啡成瘾,并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11日至武汉某医院戒毒。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2年3月26日,被告人陈某某在明知何某某已注射吗啡成瘾,且冒用他人身份就诊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和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继续向何某某开具盐酸吗啡注射液,截至2023年2月11日,被告人陈某某向何某某开具处方非法提供盐酸吗啡注射液共计200余支(每支10mg\/1ml)。
东海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陈某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麻醉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长期使用后极易成瘾并能够产生心理和生理依赖,在医疗活动中可以用于缓解疼痛,但一旦流入非法市场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作为依法管理、使用国家管制麻醉药品的医生,在明知他人已注射吗啡成瘾且冒用他人身份就诊的情况下,仍在一年内向他人大量开具处方,非法提供盐酸吗啡注射液,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惩处。
通讯员 连法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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