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昆明轨道公安接到一名女性报警,
说自己在地铁1号线南部汽车站
被一名男子用手机偷拍裙底,
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当天,一对情侣正乘坐地铁扶梯准备出站时,后方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子拿出了手机,并利用扶梯台阶的高差,把手机伸向了情侣中女方的裙底。很快,男子的不轨行为就被受害女子发现。
昆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高铁站派出所副所长 郑洪涛:“受害人感觉有些异样,扭头过去一看,她发现一个男的拿手机在偷拍她,当时她立马把对方的手机抢过来了。”
不过,在情侣的质问下,这名男子不愿意解锁手机,也坚称没有拍摄过视频,情侣二人马上报了警,民警到场后,果然在男子的手机里找到了一段长16秒的侵犯他人隐私视频。
受害人:“这是什么?”
嫌疑人:“我不小心拍到的。”
受害人:“谁不小心会拍到裙底?”
面对证据,男子这才承认了自己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昆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高铁站派出所副所长 郑洪涛:“男子的偷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他即将面临的是三到五日的行政拘留,如果后果严重,可能面临十到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在这起案例中,虽然受害人非常勇敢,在发现遭受侵害的第一时间就夺过了对方的手机,及时阻止了侵害,但民警表示,这样的应对方法并不建议大家学习。
昆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高铁站派出所副所长 郑洪涛:“如果发现被偷拍了,最好的办法还是报警,如果直接抢夺手机,我们警方不建议,因为可能发生更严重的暴力冲突,有可能矛盾升级。”
警方也提醒大家,夏季天气炎热,在着装凉爽的情况下出入公共场所,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遭受侵害。
昆明城市轨道交通分局高铁站派出所副所长 郑洪涛:“上行扶梯的时候尽量侧身,密切注意裙下可移动的物体,比如说拐杖、雨伞或者小一点的箱包。”
偷拍
可能涉嫌哪些违法犯罪呢?
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黄玺
律师解读:未经他人同意,采取秘密的方式或手段,对他人进行拍摄的非法行为,这是对公民人格权等人身权利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