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记者6月14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自“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北京警方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公共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收缴管制器具弩18把。
6月6日,民警在石景山某小区将嫌疑人佟某某抓获,在其家中地下室内起获管制器具弩1把。6月7日,民警在延庆某小区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在其家中及车内起获管制器具弩6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佟某某、张某某均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行政拘留。

图为民警收缴的弩。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支队民警夏鹏鹏介绍,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具有枪支和管制刀具的部分功能和特性,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非法携带弩,尤其是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均属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警方提示,弩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不允许私自生产、销售和使用,请勿非法购买、使用、携带弩。如家中存有弩等管制器具,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不主动交出非法物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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