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有商贩被举报卖榴莲时缺斤短两。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委宣传部获悉,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针对此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情况通报称,相关部门已取消商贩经营资质,并约谈市场管理方。
情况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6月8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潭荆江市场管理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购买榴莲时,商贩存在缺斤短两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市场管理方立即随同举报人到现场核实情况,为举报人退还钱款,并取消该商贩在市场的经营资质。黄河街道办事处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对市场管理方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