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为了炫耀、吸粉
而置交通安全于不顾
只会“引火烧身”
近日保山警方查处2起
“自我曝光式”交通违法行为
01
交警哥哥你来抓我们啊
近日,网络上出现一条涉及交通违法的自媒体视频,造成不良影响。接到群众举报后,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立即进行核实。

经核查,郭某在驾驶轻型货车回家途中,乘坐副驾驶位的周某发布了涉嫌交通违法的短视频。经询问得知,周某发布视频是为了蹭热度,增加自身流量,郭某也对自己驾驶机动车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处罚,同时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作出书面保证

02
村里最靓的仔
近日,一段3人不戴头盔、有说有笑,共同骑行在一辆摩托车上的短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保山昌宁警方随即顺藤摸瓜,成功消除不良影响。

经查,3人邀约外出游玩,驾驶人在明知自己仅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依旧心存侥幸邀约其余2人共同乘坐自己的无号牌摩托车驶往目的地。途中,拍摄视频发布至网络社交平台。随后,保山市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3人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公安机关依法对摩托车驾驶人处以罚款6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0分,暂扣机动车。摩托车乘坐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公安机关依法对2人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无论是现实生活中
还是网络上
公安机关都将严厉打击
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不要逞一时之快
拿生命开玩笑
提 供:保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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