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6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为抢行几秒,结果酿成事故。此外,路口的信号灯黄灯,作为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驾驶人即将变换信号灯。在黄灯闪烁时加速抢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在南京江宁东新南路路口处,刘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至该路口时,左转交通灯正处于黄灯,刘某自以为可以抢黄灯通过,不料却在红灯亮起时,与一辆正常通行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询问及初步检查,所幸摩托车驾乘人员均佩戴了安全头盔,本次事故中仅受轻微伤。经进一步调看现场路面的公共监控,认定刘某闯黄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将承担事故的全责。
对此,交警提示:不管是闯红灯还是抢黄灯,都是交通违法行为。请各位驾驶人引起重视,经过路口遇黄灯亮起时,切不可加速抢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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