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急剧攀升,火灾风险也逐年增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以海口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等各环节突出风险,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链条监管责任,细化了单位企业日常管理职责,并对停放充电场所选址、设置予以规定,旨在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新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办法》解读
汇总整理了13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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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安委会、海口市消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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