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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市顺义区的老人阮先生终身未婚,膝下没有子女。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有人照顾,他与同村的刘先生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先生为他养老送终,他的所有财产也将遗赠给刘先生。
去年,阮先生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五套刚刚分到的安置房。那么,这五套房产能否由刘先生来继承呢?
【1】长期照顾高龄老人,能否继承五套房产?
事情要从13年前说起。
阮先生终身未婚,膝下无儿无女。2011年时,阮先生已经80多岁了,老无所依的他向村委会求助。村委会了解情况后,认为刘先生是不错的人选。刘先生一家与阮先生原本就认识,而且刘先生为人忠厚,在村里的口碑也比较好。
于是,刘先生与阮先生二人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于2011年签署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照顾阮先生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先生将其位于该村的房屋在内的全部财产遗赠给刘先生。
协议书里写明:“保证悉心照顾遗赠人,让老人安度晚年,至遗赠人阮先生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生活水平。”从2011年11月开始,刘先生承担起了对阮先生的扶养责任,而且全家搬到了阮先生家一起生活。
时间一晃就到了2017年8月,阮先生的宅基地被划入了拆迁项目,老人因此获得了五套安置房。之后老人就跟随着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其他小区租房居住。
2023年,阮先生与刘先生再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当时阮先生已经93岁了。协议约定,由刘先生照顾阮先生并负责生养死葬,阮先生将其取得的五套回迁房等在内的全部财产遗赠给刘先生,而刘先生也将继续扶养照顾阮先生的日常生活。
同年10月,阮先生因病去世,刘先生送老人走完最后一程,并为他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
刘先生认为,他和阮先生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自己又如同对待亲人般悉心照顾了阮先生十二年,可以接受遗赠。但是,阮先生还有一些近亲属,这些亲属并没有参与协议的签订过程,因此刘先生希望可以通过诉讼,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张莉介绍道:“阮先生家里一共有6个兄弟姐妹,他应该是排名第五,这个案子的继承人只有三个人,就是现在的三个被告,一个就是他的妹妹小妹,另外就是他二哥的两个闺女就是他的两个侄女,因为三个侄子都已经先于他去世了。这个案子因为是回迁房,他(刘先生)虽然有这份遗赠抚养协议,但他害怕有其他的权利人来争这五套房的权利,所以说他要求法院来给你确认。”
【2】无血缘关系,遗赠扶养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在这个案子中,刘先生和老人的三名亲属,其实并没有争夺遗产的情况。相反地,亲属们十分认可刘先生一家对老人的照顾。那为什么刘先生还会起诉呢?
他说,希望可以通过法院审核、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以便后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从刘先生与阮先生签订第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开始算起,直到老人去世,刘先生共照顾了阮老先生12个年头。那么,在这12年中,刘先生是否如协议中约定的“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生活水平”呢?
在庭审过程中,刘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一些日常生活的照片和视频,同时还申请了几名同村的居民出庭作证。这些视频还有居民们的证言,还原了阮先生这12年的生活。
村民们提到,老人和刘先生一家一起生活,生活水平并不低。除了吃得不错之外,阮老先生也一直被刘先生当作家人来对待、当作长辈来尊敬与孝顺。
证人阮先生称:“老爷子在刘先生家的生活水平跟咱们同村大部分人家比起来属于中上等,这老爷子爱吃牛肉跟猪蹄子,他要是住院、出院,每次我们都瞧去。”
证人李先生表示:“我觉得比我们家吃的都好,反正老爷子爱吃肉,反正我觉得生活是不低。他精神挺好,因为老爷子每天还要出去玩玩象棋什么的,我觉得挺好。”
刘先生提供的视频中也记录下不少生活日常,包括一大家子过生日、过年时小辈给阮先生磕头拜年、下象棋、小孙女为阮先生洗脚等场景。刘先生认为,他从2011年与阮先生签订第一份协议后,自己就如同对待亲人般悉心照顾了阮先生12年,让阮先生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幸福,因此他已经如约履行了“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
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同样也是法庭上的争议焦点。阮老先生的三名亲属也是老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他们在阮老先生生前基本和老人没有来往,也从没有照顾扶养过老人,因此他们没有争夺财产继承权的意思。
法官张莉说:“自始至终她们都是非常如实地去陈述这件事情,有没有经常去赡养他,她们认可没有。她根本没有去争,她只是说为什么要找我,我没有争,我认可是给你的,我也没有要。”
在法庭上,阮先生的三名亲属提出,他们需要法庭调查清楚一件事,那就是阮先生在签订协议时,有没有被胁迫的情形,是不是自愿签字的。
对此,几名曾经参与过协议签署过程的村民出庭作了证。
证人张先生和阮先生2011年时都在村委会工作,他们曾经见证了本案当事双方签署第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的全过程,并且证实阮老先生在签署协议时是自愿的。
另一名证人李先生和本案的两名当事人住在前后楼。去年3月31日,刘先生与阮老先生签订补充《遗赠扶养协议》时,是李先生在现场拍摄记录下了整个过程。
证人李先生:“是我给录的,因为我们也前后楼住着,很近,我们也是一个村的,也比较了解。”
法官:“据您观察,签这个遗赠扶养协议到底是不是阮先生自己的本心或者本意?”
证人李先生:“是,反正都有录像,老爷子自己也说了。”
【3】法官走访调查,了解“父子”往事
在法庭上,有多名证人出庭作证,两份遗赠扶养协议都是阮先生自愿、亲自签署的,而且这么多年,刘先生确实把老人照顾得挺好。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两份协议背后的故事,法官也多次到村子里,在不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走访调查,知道了更多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间的故事。
据法官张莉介绍:“村民说阮先生其实身体确实是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有哮喘。北京每年春天秋天的时候,有杨絮柳絮的时候,这哮喘肯定得犯,犯了之后肯定得住一段时间院的,这个是必需的。这个时候肯定就是刘先生家里一直都是医院里陪护,这么多年全部都是。”
接受记者采访时,张莉法官介绍了她最直观的感受。她认为,老年人晚年衣食住行是一方面,精神的富足同样重要。这方面刘先生一家也做到了。
“我觉得阮先生他的晚年不说过得有多好,但是起码是幸福、美满,也不说大富大贵,吃的有多好要怎么样,但是身边有人,有小曾孙、小曾孙女在旁边逗他乐开心。”
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刘先生又是否能继承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呢?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阮先生生前与刘先生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该遗赠扶养协议中涉及阮先生合法财产的赠与以及刘先生承担的生养死葬义务部分应属有效。
法院认为,刘先生在阮先生年岁已高、无人照管时,承担扶养责任,与阮先生共同生活多年,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并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生养死葬义务,使他度过了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刘先生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继承阮先生全部财产。
2024年3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涉诉五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先生继承。
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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