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3日消息,2024年6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忠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付忠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付忠伟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审计厅副厅长、厅长,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盘锦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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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付忠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付忠伟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新社此前报道,公开资料显示,付忠伟生于1963年10月,辽宁海城人,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付忠伟曾经担任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工业交通审计处处长,辽宁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辽宁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等职。2018年至2020年,他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委书记,后于2021年当选为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3年6月28日,官方通报,付忠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纵容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等。
此外,曾经长期在审计系统工作的付忠伟还被指“干预审计工作”。2023年7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一文。文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深化金融、国企、高校、统计、体育、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
综合自: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中新社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