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牛奶、蟑螂
苍蝇、蚊子、老鼠尾巴
生猪肉、护手霜……
这些毫不相干
甚至还有点恶心的东西
竟然是最近在一些中小学生中
流行的“养臭水”配方
↓↓↓
把这些东西放进饮料瓶
观察变化坐等“炸开”
然后分享经验
“养臭水”?
大开眼界的作呕神器……
有人说
如果最近有小孩神秘兮兮
拿着个瓶子左躲右藏
死活不让你抢
听话,你最好真的别抢
因为他们手里拿着的
大概率是小孩圈流行的“液体宠物”
——臭水
社交平台上,有学生在交流“饲养心得”:找一个干净的塑料瓶,在里面加入生活中随手可见的食品或物品,混合在一起,养在瓶子里,最终创造出了某种不明液体。
有人为了突出味道
什么恶心人
什么就往里面加
而将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混合在一起后
它有很大概率会炸
相当于自己制造了瓶装的鞭炮
“养了一个月,已炸
响度不亚于大炮”
于是,又有人把“臭水爆炸”
当作自己的终极目标
有的“臭水”在教室里炸开后
导致教学电脑损坏
教室在一段时间臭得不能用
甚至还引起十几名同学恶心呕吐
“很危险,可致人中毒、感染疾病”
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说,孩子们“养”的这种臭水成分不一,也无法准确判断其中具体的有毒有害物质,但有可能产生氨、硫化氢、甲醛等有毒气体,存在引起中毒、影响呼吸功能、胃肠道不适、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症状的诸多可能。
蟑螂、苍蝇以及老鼠尾巴等
动物的尸体经过密闭发酵
可能会产生大量细菌
这些细菌可引起一些
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
进入眼睛等部位
也有引起局部感染的风险
抖音@我想当网红
一旦与这些臭水有接触
有条件的可根据具体污染部位
选择合适的冲洗和消毒方式
如果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臭水在学校爆炸
造成损失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表示,孩子在学校闯祸并给他人造成损失,根据不同情况,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
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情况下,校方如想减免责任,应当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八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闯祸,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比例,则要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养臭水”
不少网友表示
不理解,这有什么好玩儿的?
“什么都养只会害了你”
还有人提出
孩子有探索欲是好的
但是学校、家长一定要正确引导
综合:上海新闻广播、国是直通车、头条新闻、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