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赵俊甫表示:“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况发送司法建议。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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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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