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两名群众将一面印有
“人民警察为人民 追赃挽损暖人心”的锦旗
送到清远市公安局龙塘派出所
以表达对民警
破案挽损的感激之情

近日,两名群众到龙塘派出所报案,称他们被一名女子以签订合同的方式骗取了保证金2万元,该女子诈骗得手后便立即失联且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上的相关内容。
接报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立刻开展侦查,由于嫌疑人系外省籍贯并长期在外地活动,给该案的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随后,龙塘派出所在相关警种的大力协助下,确认了嫌疑人的位置,迅速组织警力奔赴外地并成功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对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签订合同方式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嫌疑人已被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依法刑拘,并将2万元全额退回给两名事主。
警方提醒
紧绷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害
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同诈骗犯罪常见手法
1.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从而上当受骗。
4.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5.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6.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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