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同时将适当改建或收购二手房用作保障房。 与南京原有住房保障相关规定进行比较,新《实施方案》在多个方面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如首次提出“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南京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是针对2023年9月召开的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保障性住房要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而进行的修订。
以南京为例,目前在售的共有产权房在购买满5年后产权人可申请上市交易,外地户籍的需要满8年,此次《实施方案》落实后,此类房产将不得入市。不过,按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现有的保障房上市是不受影响的,未来新推出的保障房就要按照完全封闭管理的原则来执行。(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