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制度是在鱼类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禁止开展捕捞作业的一项保护制度,在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是却偏偏有人不惜铤而走险,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开展非法捕捞的违法勾当。前不久,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就审判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的案件。
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十余名被告人当场依次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2023年6月15日早上6点多,北京警方在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康西草原水域抓获了几名刚刚非法捕捞完的渔民,现场起获了各类渔获物以及用于非法捕捞的工具。
在民警起获的渔网中,还有被网住的一些小鱼。现场民警还发现了盘踞在官厅水库泵站西侧和下营沟两处的另外两个非法捕捞的团伙,当天同时实施了抓捕。当日三个点位,民警共查获各类渔获物620.7公斤,船只9条,以及地笼、花篮、迷魂阵网具等各类非法捕捞工具。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先后奔赴山东、河北等地对涉案的团伙成员展开抓捕,最终将这个集“组织、捕捞、收购”于一体的团伙一网打尽,共计查获涉案人员42人,此案也是延庆区所破获全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共涉及3个犯罪团伙和1名自捕自售人员。随后,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将42名涉案人员分4起案件诉至延庆法院。
经查,赵某、王某组织段某等人在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康西草原水域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价值高达72万余元。
据了解,涉案的官厅水库位于北京市的西北方向,水库库区主体部分跨越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和北京市延庆区,是永定河上历史最久的大型水库,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座大型水库。
经专家评估,赵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对水生生物的资源量和生物多样性均具有显著破坏作用,损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所需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高达115.995万元。随后,公诉机关以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对赵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16名被告人当中,有着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就是由赵某等人从外地雇佣而来专业从事非法捕捞的渔民们。
陈某,今年61岁,一直以打鱼为生,2022年受赵某的邀请来到北京延庆的官厅水库打鱼,工作了将近一年,每天都是凌晨起来捕鱼,赶上忙的时候,甚至还叫来自己的儿子帮忙。
通过实地走访和多次会商,考虑到部分被告家庭经济困难,延庆法院通过让被告参加公益劳动的方式来替代履行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当天,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涉案人员认罪悔罪表现及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作出判决。
最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分别判处11名刑事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判决16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费用115.995万元。在此基础上,鉴于非法捕捞行为所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固碳功能缺失,经释明被告陈某等人自愿认购碳汇38吨进行了替代性修复。
记者: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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