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
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银行卡盗刷”案就是其中之一
4月10日
#银行卡90分钟被盗刷283次
谁之过?#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关注
据法治日报报道,短短一个半小时内,北京的李女士的储蓄卡就发生了283笔交易,金额均为1000元,合计283000元。
李女士诉称:这283笔交易均为发生在境外的第三方快捷支付,交易的对方账号均一致。银行系统没有准确识别该异常交易,未采取控制措施,而是按支付请求支付了资金。
银行辩称:在无法证明是否存在伪卡交易的情况下,李女士在密码保管方面或有过错,不排除其与他人串通的可能性。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在银行申请开立涉案银行账户,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作为李女士涉案账户的开户行,负有保障李女士账户内资金安全、不被盗用的义务。
本案中
涉案283笔交易
均为发生在境外的交易
且自第一笔交易发生
至最后一笔交易结束之间的时间
间隔不足90分钟
交易金额均为1000元
交易的对方账户亦相同
与日常消费模式不符
明显为异常、可疑交易
同时,李女士称其未收到关于涉案283笔交易的通知,银行虽不予认可,但未就此提交相反证据。在此情况下,应当认定银行未适当履行其通知、审慎义务。
此外,银行交易系统未能准确识别该异常交易,亦未就前述交易向李女士发送提醒通知或进行核实,未适当履行其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合同义务,应对李女士的资金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故李女士要求银行赔偿
其账户资金损失283000元
及相应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予以支持
宣判后,银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据网信中国,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给广大持卡人吃下“定心丸”。
根据该文件,不管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如果遭遇了盗刷,持卡人都可向银行索赔损失。
向银行索赔前
需要进行举证的主要是两点
一是银行卡确实被盗刷;
二是自己尽到信息妥善保管的义务。
所以,提供的证据材料越详细越好,包括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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