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罕见,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
是不是不能随意放生?
还是先报警吧!”
……
3月31日下午
宁阳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
接到群众王先生反映
有一可疑生物像是“娃娃鱼”
希望民警赶紧来看看

经了解
王先生的家人在浇地抽水时
由于水域水面降低
发现了这条“怪鱼”被困在河沟中
将鱼救起来后
王先生来到复圣公园想要放生
此时周围的群众和保安制止道
“这个很罕见,应该是国家保护动物
是不是不能随意放生?
还是先报警吧!”
民警赶到后
立即联系林业部门来到现场
经专业人士确认
该鱼确为“娃娃鱼”
该物种在本地极为罕见
野外环境下能够正常生长
证明我县水域环境持续向好
目前
“娃娃鱼”已交给林业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进入民居家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报警。
知识链接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隐腮鲵科、大鲵属有尾两栖动物。一般常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河深潭内的岩洞、石穴之中,主要以蟹、蛙、鱼、虾以及水生昆虫等为食。大鲵基本终生生活在水中,对水质要求高,对水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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