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如今山河无恙,国泰民安,离不开英烈的鲜血浸染。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设施既是安葬、缅怀、褒扬、纪念英雄烈士的重要场所,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资源,更是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精神、担当强军重任的重要依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在北京房山水峪村有一处烈士墓地,就因为墓地被村民侵占,亲属将村民起诉到法院。
王国先,今年73岁,王国先说,自己的伯父王延龄是一名革命烈士,在北平读书时就参加了著名的12.9学生运动,1938年参加晋察冀边区八路军,之后被调到西北野战军六纵教导旅,曾任连长、指导员、营教导员等职,1948年在保卫延安西府战役中牺牲,时年33岁。
2022年8月,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王延龄烈士重修了坟茔,新置了墓碑,并确定王国先为烈士墓地具体保护管理责任人。就是在这个时候,王国先才发现王延龄烈士的父母及祖父母坟茔遭到了杨某兄弟俩的破坏。
王国先说,王延龄烈士的祖坟位于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建于清末,至王延龄烈士已葬了三代人。杨某兄弟俩在祖坟旁边建了两处房屋,为了扩大建房面积,兄弟俩却超出批示范围,私自占用集体土地垒砌了一道石墙,填土作为自己的出行道路,并在院门前栽种了三棵香椿树。而这道石墙正好压在了王延龄烈士的父母和祖父母的两座合葬墓上面,三棵香椿树的根也扎进了墓地棺木里。
烈士祖坟遭到破坏,王国先立即找到杨某兄弟,要求停止侵权,将压在烈士先人的石墙、道路拆除,砍掉三棵香椿树,恢复原貌,并找到村委会帮助解决。
经过村委会多次沟通调解,杨某兄弟同意了王国先的诉求,可准备签订协议时,二人又变卦了。
因为协商不成,随后,王国先将杨某兄弟二人起诉至房山法院。
法院审理后查明,王延龄烈士是1956年埋葬在这里的,1980年前后,杨某兄弟在墓地南侧建造房屋,垒砌石墙,修筑门前走道,栽种香椿树。2000年前后杨某兄弟两家搬离,至今院落无人居住使用。而香椿树和门前走道所在的位置都是水峪村的集体土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应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的同时,也应尊重土地历史、现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循良俗,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遗骨的场所,视为死者的栖身之所,生者祭奠先人、寄托感情的地方,属于民法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兄弟拆除走道、石墙和杂物,清除院落门前的三棵香椿树。
目前,石墙道路已被拆除,香椿树也被清除,王延龄烈士的祖坟恢复了历史原貌。
记者:王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