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公交乘车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自2024年3月4日0时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等乘坐公共汽(电)车。

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
济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转自:济南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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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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