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应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要求的多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本意见实施且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由业主承担的,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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