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
城厢区一名学生坐车经过一路段时
随手往地上扔了一个鞭炮
未留意到炸开的鞭炮
弹射到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区
就骑车离开

监控视频显示
该学生离开不久后
鞭炮产生的火星
引燃附近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且火势不断蔓延扩大

路人发现火情报警求助
接警后,消防员迅速到场扑救
据了解
现场共6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多辆车身局部烧损

火灾发生后
消防监督员与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
火灾事故责任人家中走访调查
该学生对随手放鞭炮的事实供认不讳
称是无心之失
其家长也当场表示
将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熊孩子玩火,家长须“买单”
新学期已经开始
福建消防也提醒各位家长
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安全教育
让孩子了解火灾危害
不玩火、不“惹”火
不然,孩子玩火引发火灾
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父母作为监护人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是小,人身安全是大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烟花虽美,安全更贵
阿福再次提醒大家
未成年人一定要在大人的陪同下
到指定区域或室外空旷场所安全燃放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
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严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入
下水道、污水池、窨井盖内
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福建消防、莆田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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