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电影票房火爆
不少明星也趁热观影
并在社交平台上晒出观影感受
近日,薛之谦发长文
点评《飞驰人生2》时
文章中的3张配图
引发争议
相关话题登上热搜第一

在长文中,薛之谦表示自己“低调又呆萌”地走进影院,观看韩寒导演电影《飞驰人生2》,然后“我看哭了……而且是被热血哭了……”

而文章中三张配图
使用了电影播放时的画面
有网友指出这一行为
是摄屏,属于盗摄
对此,部分网友认为
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
公众人物带头盗摄
的确不妥



也有网友认为
虽然薛之谦的行为
确实属于“盗摄”
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剧透的作用
也没用作商业用途
没必要上纲上线

也有网友坦言
在看电影过程中
看到激动处
也会拍照发朋友圈


对此,2月16日
薛之谦作了一首“打油诗”
发文回应“盗摄”问题
“祝你慧眼 识图看片
本尊在谢 你在塞脸
习惯示众 罪带笑点
此心光明 亦复何言”

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
到底算盗摄吗?
专家曾雯雯透过《今日影评》节目平台指出,简单来说,龙标亮起的时候,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而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和《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人们观影时拍照或上传社交媒体平台将面临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律师解释,观影拍照发朋友圈侵权的关键在是否用于公开传播、商业利用。

事实上,早在2021年春节期间,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曾发起“拒绝盗摄倡议活动”,包括雷佳音、杨幂、董子健、于和伟、路阳、贾玲、张小斐、沈腾、刘德华、王宝强等电影人就曾发出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

即使没有触犯相关法律条例,从道德和社会层面来看,盗摄行为依然是可耻的、不可接受的。而且薛之谦作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明星,他的言行举止被放大在公共视野之下,也承担了更重的社会义务和责任。作为明星、偶像,他理应为他的粉丝们竖起榜样,在这种场合拿起手机拍摄,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示范。
作为观众,在观看电影、以及演出现场是遵守相应的规则,并养成良好的观影习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避免盗摄行为。
只有好好爱护观影环境,懂得相互尊重,才能在电影票房红火的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促进演出、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你怎么看?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今日影评Mtalk、@薛之谦、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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