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
许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
要求警察到场
为自己证明清白
原来报警女子姓莫
她的好友小红(化名)丢失了一条项链
而她正好有一条同款项链
小红便怀疑是莫某某拿了自己的项链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
莫某某拨通了报警电话
但是民警到了现场之后
发现莫某某一改在电话中的义正辞严
讲话含糊其辞、前后矛盾
也根本提供不出项链发票
民警发现莫某某有诸多疑点
于是进一步开展调查
原来
莫某某和小红一年前就认识了
几天前,因为小红头部受伤
莫某某去她家里帮她洗头
并帮助其将脖子上的项链摘了下来

洗完头后
小红发现项链不见了
便询问莫某某
莫某某告诉小红
项链挂在卫生间的墙上
但小红找遍了整个卫生间都没有找到
次日
小红到莫某某家中再次追问
莫某某表示确实没拿项链
但自己有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愿意拿来补偿她
但小红依然不相信
于是有了莫某某报警自证清白的一幕
那么真的是小红冤枉莫某某了吗?
经过民警调查
莫某某终于承认盗窃项链的事实

莫某某帮小红取下项链后
顺手将项链放进了自己口袋
后以8000元的价格
将项链变卖

最终
莫某某因涉嫌盗窃罪
被海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偷了东西,不马上知错就改,还让警察为你“证明清白”,莫某某,你的心可真大!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谎言都经不起事实和证据的检验!伸手必被捉,触碰了法律的底线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曹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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