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11时20分许,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姚兴运、王帅然值乘由北京开往佳木斯的K339次列车运行南岔至浩良河间,在巡视车厢时接支队指挥室转警求助,称有一名旅客行李箱拿错了。

接到转警求助后民警第一时间与求助人电话联系,经沟通了解,该求助人倪某于2023年12月31日从长春站乘坐佳木斯到北京K340次列车至北京站下车,紧接着又于1月1日在北京西站乘坐T175次列车至兰州站下车,1月2日才发现行李箱拿错了。他本人自述错拿的行李箱内有白色笔记本电脑一台,开机主页显示机主姓名为曹某蓉。因自己的行李箱内也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内有重要文件,所以十分着急。

民警在安抚求助人情绪后立刻开展工作,通过工作排查到曹某蓉未乘坐12月31日K340次列车;通过和客运班组确认也未有旅客反馈拿错行李箱;通过调取车厢公共监控画面,在求助人倪某乘车期间未发现有人移动或拿走其行李箱,故初步判定,求助人不是在12月31日K340次列车乘车期间拿错行李箱。

随后,民警帮助求助人倪某通过12306联系T175次列车工作人员,后求助人倪某与拿错行李箱的旅客曹某蓉取得联系,约定邮寄返还,并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
铁路警方温馨提示广大旅客:假期期间旅客归心似箭、行程匆匆,加之客流量大,容易发生行李物品错拿、少拿、多拿甚至丢失现象,旅程中一定要保管好、看护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必要时可在行李上做一些简单的记号,避免拿错或者漏拿,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
转自 |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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