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在滨玉公路与京环线交口开展集中夜检行动时,依法拦检一辆行驶轨迹异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前牌照最后一位号码上被一个印制有数字“2”的磁片贴覆盖,拿下该数字磁贴后,原号牌“X”才显现出来。原来,该车驾驶人韩某某为了躲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便使用购买的磁片数字贴对原号牌进行了变造。
目前,韩某某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被交警依法予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日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直以来,交管部门对“涉牌”违法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但仍然有少数驾驶人在机动车号牌上动歪脑筋,殊不知这种个人的“小聪明”中,隐藏着为交通秩序带来的“大隐患”!
交管部门提示您: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遮挡、变造机动车号牌,试图逃避电子警察的拍照取证和处罚,这样的行为会让司机在主观上减少对自己驾驶行为的约束!交管部门始终将涉牌违法列为打击重点,通过多种手段,精准打击各类“涉牌”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切莫心怀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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