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泰州学院划转为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通知
(苏政发〔2023〕11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泰州学院划转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
省各有关部门和泰州市要妥善做好划转期间资产处置、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社保衔接、社会稳定及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内涵建设、健全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6日

综合|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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