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聚焦城乡垃圾源头减量,着眼于资源化利用,规范了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及有关部门职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多途径回收方式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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