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出借一张银行卡就能赚钱
你会心动吗
当心害人又害己!
近日,珠海市民文某在网络上发布了求职信息,随后一陌生人与文某取得联系,让文某出租自己银行卡给他们转账,每次能获取转账金额10%的佣金。在利益的驱使下,文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他人。
除此之外,文某还借来朋友的银行卡及支付宝租给对方,一共帮助对方转账8万元,获利8千元。
目前,文某因涉嫌帮信罪已被香洲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市民应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害人害己。
2、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