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支队曝光近期部分载货汽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青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对近期查处的部分载货汽车疲劳驾驶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违法代码1360: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特别提示
莫以吸烟来提神
不少人认为,香烟中含有的烟碱、尼古丁可提神,殊不知这种刺激仅限于吸烟当时,吸烟后反而会比之前更无精打采。而烟雾中的一氧化碳会造成人体缺氧,加剧困倦。此外,驾车时吸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三秒瞌睡,盲行“百米”
当驾驶人疲劳驾驶,闭眼的那么三五秒钟,车辆在高速公路内就已经向前行驶了百米左右。
按高速公路最低限速60Km/h计算,车辆每一秒向前行驶的距离为16.66米!
按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Km/h计算,车辆每一秒向前行驶的距离为33.33米!
大脑“宕机”、眼皮“打架”的那么三五秒钟,车辆已经向前行驶了百余米,而这百余米可能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转自/青海高速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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