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广播电台FM987报道,家住厦门一小区的林先生反映,今年5月,小区所在的街道与一家影视公司签订合同,要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临时搭建一个“时空之海书店”作为一部电影的取景地,待影片拍摄结束后就拆除。但时至今日电影早已拍完,“书店”还未拆。街道的说法是“拟保留该场景,并由社区管理,用于建设区图书馆分馆,以及小区公共配套用房和用于影视宣传和服务”。 但林先生等业主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小区属于老旧小区,这种临时搭建本就不在原先规划范围内,有安全隐患,而且万一变为网红打卡点,还会影响居民生活,无论是此前搭建还是现在保留都没征求过他们的意见。对此,有律师认为,即便是出于公心和社区发展考虑对小区公共区域重新规划,还是要先以比较柔和的方式取得小区居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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