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近日,石家庄市正定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安车站附近发现一只小猫头鹰,无法飞行疑似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经了解,报警人贾先生途经新安车站时,在路边发现一只小猫头鹰蜷缩在角落,疑似受伤。见此情形,贾先生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由于近日气温骤降,小猫头鹰冻得浑身发抖,民警找来纸箱将小猫头鹰暂时安置其中,并立即与石家庄市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人员联系。

救护站工作人员到达后,经过一番检查,最终确定这只小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鸺鹠。目前,这只鸺鹠已被石家庄市野生动物救护站接收救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正定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列中,看到野生动物受伤,要第一时间向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由专业救助中心救助、放生。
鸺鶹,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长145至170毫米,羽毛棕褐色,有横斑,尾巴黑褐色,腿部白色,爪子比较锋利。外形像鸱鸺,俗称小猫头鹰,但头上没有角状的羽毛。喜欢捕食老鼠、兔子等,对农业有益,为夜行性动物,少数时间白天也活动。
记者:刘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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