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市两名男子酒后抗拒执法,袭击执勤民警,被警方依法立案调查。
案件经过
11月8日凌晨,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文昌市某KTV处理一起打架警情,醉酒男子米某某、龙某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警方执法,多次挑衅、谩骂、推搡城南派出所民警、辅警,无视警方再三口头警告,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导致出警民警、辅警身体多部位受伤,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案发过程。
目前米某某、龙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文昌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呼吁: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转自:文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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