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等8所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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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51;
[责任编辑:张魏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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