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喝一口”自带的瓶装水
喝出身体不适
却将地铁告上法庭
索赔4.8万元
咋回事?
乘地铁过安检时的液体检查
难道涉嫌侵权了?
2022年12月14日,张某乘坐地铁时,因携带液体进站,被安检人员要求进行液体检查。张某喝下自带的瓶装水后,安检人员将其放行进入地铁乘车。
随后,张某称,由于他所喝的瓶装水是自装白开水,而他自身患有肠胃疾病,在喝水后身体极度不适,同时该事给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刺激与困扰,故向法院起诉广州地铁公司侵权,并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48100元。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主张广州地铁公司对其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首先,广州地铁公司在进站处设置安检并要求乘车人如携带液体需通过液体检测仪或“试喝一口”等方式进行检测,是其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所应当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安检人员要求张某对其携带的液体进行检测,并不存在过错。
其次,张某就其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张某提供的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等证据也表明,其早在2020年底至2022年初期间就已被诊断患有肠胃疾病并多次检查就医,亦早在2020年就有失眠症状被诊断有睡眠障碍。因此张某无法证明地铁安检要求其“试喝一口”自带水的行为与其主张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安检“试喝一口”
有必要吗?
由于地铁等交通工具空间非常有限,所以为了防止交通工具上发生恶性事件,安检是公共交通工具经营管理者能够采取的最有效的预防手段,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乘客应当理解并配合。
广州地铁此前也曾发文提醒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在进站时开展安全检查。乘客如携带液体乘车,可将水杯或饮料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检测。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配合检查就对了!”
“安全是靠大家保证的”


坐地铁的小伙伴
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安检哦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广州日报、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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