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大哥去世前曾经立下自书遗属,将财产用于后事的各项处理,但最近,李先生又将其他兄妹告上法庭,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来看报道。
这是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纠纷,原告是李先生,被告是李先生的哥哥姐姐。李先生家有兄弟姐妹6人,李先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边有三个哥哥和两个姐姐。
李先生说,大哥一家人非常困难,大嫂患有半身不遂,唯一的女儿患有精神疾病,需要专人看护。后来大哥得了癌症,无力再照看妻子女儿。
以前,李先生大哥一家由一个本家侄子照顾。但是自2022年6月,开始由李先生的三姐和五哥、以及李先生,三家轮流照顾大哥一家。据李先生回忆,他们分成两拨,一边照顾住院的大哥,一边照顾在家的母女二人。受疫情防控影响,李先生的爱人只能每天给大嫂母女送饭,没有与她们娘俩同住。
李先生说,大哥知道自己得的是绝症,最放心不下的是自己走了以后,患病的妻女怎么办?2022年11月,大哥立了一份附条件遗嘱。
2022年12月31日,李先生大哥的病情恶化,2023年1月5日住进了ICU。屋漏偏逢连夜雨,1月6日,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火灾,让李先生大哥的家庭彻底崩溃了。
火灾致使李先生大哥的妻子和女儿不幸离世。此时,大哥也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7天后,李先生的大哥去世。
大哥去世后,其遗产分配成为兄妹几人的焦点。李先生大哥在遗嘱中,将财产分给了李先生的三姐、五哥和李先生,没有提及李先生的二姐和四哥,因此,兄妹之间产生了矛盾。2023年2月,李先生将其他哥哥姐姐四人,告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李先生的二姐、四哥都不认可遗嘱上的遗产分配方案。他们认为,大哥的遗嘱是附条件遗嘱,其中最关键的是:只有照顾了李家大嫂和女儿,才有权利分配遗产。可是现在,大嫂和女儿先于李家大哥去世,所以,这份遗嘱无效。
李先生的二姐、四哥甚至认为,大嫂母女遇难,是李先生等三人没有尽到照看义务造成的。
庭审当天,法官没有对此案做出判决。主审法官告诉记者,他希望能为双方做进一步调解,尽量化解矛盾。
记者:陶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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