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西来寺附近拿鱼枪潜水射鱼。”9月18日下午3时许,柳州市城管部门接到网友举报,并发来一段视频。视频中,在西来寺前的河中间,有一个蓝白色的救生圈在水面上缓缓移动,突然一对脚蹼翻出水面,显然是一名潜水者在水下翻了个身。



接报后,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名男子穿戴全套潜水装备,手持一把长长的潜水鱼枪,拖着一个蓝白色救生圈,正游到离岸3米远的位置。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男子上岸接受检查。

随后,男子提着一串鱼爬上了岸。据现场调查,当事人姓莫,26岁,融安县人。他听朋友说在柳江河射鱼不违法,而自己又想吃野生河鱼,于是就采购了这些装备,于今天中午1时左右下水射鱼。

执法人员注意到,除了一支约3米长的弹射式潜水鱼枪、脚蹼、救生圈、潜水镜、呼吸管、潜水服等装备外,男子头上还戴着一个防水运动相机,记录了自己的水下“捕猎”过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不使用渔船作业方式捕捞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莫某当日的渔获物为八条野生罗非鱼,总重量2.82千克,其行为则违反了上述条款。随后,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莫某的潜水装备,并将没收的全部渔获物交由水上保洁队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执法人员称,在柳江河使用钓竿开展休闲式钓鱼是允许的,但除此之外,未取得捕捞许可证采取电鱼、网鱼、射鱼、地笼等方式捕鱼的,均属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发现此类行为的,可拨打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值班电话18977281769、18977281729举报。
南国今报记者许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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