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速变美不开刀,购买产品即可获得现金激励,每个月还有福利分红……凭着这些噱头,两年内他们在线上,发展代理账户22万余个,疯狂圈钱超9000万元。
扣押的化妆品
2023年6月26日,随着庭审结束,扬中市检察院公诉的康都健网络传销案3名被告人均被有罪判决。被告人姚某、吴某、李某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至8万元不等。
“爆火”的背后是传销骗局
“百年中药秘方,变美不需开刀,购买即可获得现金激励,每月还有福利分红,三个月收入破10万,所以选择大于努力……”这是一位代理在微信群发布的广告,极具煽动性的宣传语让康都健产品在微信群、朋友圈迅速走红。扬中的李女士就被“天降馅饼”砸中,不惜借钱购买了100套产品成为代理会员。但使用后李女士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没有广告宣传中的神奇效果,且没有发展到下线,提成和返利也无从谈起,激愤之下她选择了报警。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康都健网络销售平台显示购买产品的账户多达2.2万。冠以“不开刀、不手术、一次见效”等噱头,一盒生产成本仅20元左右的产品,售价高达299元甚至2990元。不少人抱着发财美梦砸重金成为代理,向朋友圈撒网式宣传疯狂发展下线。截至2021年7月,康都健销售平台共发展会员、代理账户22.4万余个。
案件的定性成为“关键”
涉案人员将网络传销包装为线上销售商品,并允诺高额返利,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刚接手案件,办理案件的扬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康珺敏锐地察觉到了这起案件暗藏的巨大社会危害性。
如何定性成为了办案的关键。翻阅大量卷宗后,康珺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康都健虽然有实际货物销售,但平台会员是以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来获取代理分红资格,本质属于缴纳入门费。此外,康都健平台的收入主要源于新会员缴纳高额入门费,代理的收入则取决于“下线”及销售业绩,这就意味着要想赚更多钱,上级代理必须不断发展新代理。仅1年半时间,康都健就在全国发展了会员、代理23.2万余人,层级最多的有31层,已经构成了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
康珺认为,该案构成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了30余条补证建议。
完善证据链有效追赃挽损
该案犯罪嫌疑人有3人,分别是设计运营平台规则并主揽销售业务的姚某、联系厂商贴牌生产的吴某、根据姚某安排设计运营销售平台的李某某。办案中,吴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其在案件中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没有起到发起、策划、操纵作用,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调查核实,姚某长期从事销售工作,曾因为参加传销活动被处理过,对传销活动的组织架构、获利规则非常熟悉;吴某从事保健品研发工作,具有货物来源渠道。吴某明知姚某的行为系传销活动,仍与其分工合作提供货源,对康都健线上销售平台的运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吴某也曾与姚某商量活动方案、与律师沟通起草文书等经营事项,参与部分管理与宣传事项,且与姚某约定利益分成,体现了其在公司运营中的主要地位,应认定为主犯。
为了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追赃挽损,康珺在督促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的同时,多次与姚某、吴某、李某某进行沟通,反复释法说理。在谈话过程中,我侧重关注他们的家庭情况、心理变化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三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共计1175万余元。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