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在蓉工作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限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记者 雷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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