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令禁止代孕,但是有的人就是无视法律。2018年底开始,被告人刘某伙同同案人“阿陆”(另案处理)以成功代孕可获得高额报酬为由,多次招揽、安排他国女子偷渡到中国境内从事非法代孕活动。
其中同案人“阿陆”负责物色他国女子、安排偷渡入境及运送,刘某负责提供偷渡路费、代孕费用、生活费等,被告人江某受刘某雇佣,负责和“阿陆”对接,管理他国女子生活起居、安排孕前检查等。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刘某及同案人多次安排他国女子非法入境,并分散藏匿于广州市不同出租屋内。2021年10月,刘某、江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广州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江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二人不服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图/记者:莫伟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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