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审理了
这样一起特殊的借贷纠纷
事关钱包问题
速看!速看!
厦门一男子借款1000万元
一年后,突然失联……
2020年5月
男子宋某向一家电商公司借款1000万元
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约定月利率0.5%
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
担保人为老姜
支付了一年利息后
宋某突然失联
一直到2022年底
仍未偿还借款本金
拖了一年多啊
这可怎么办
为此
电商公司起诉宋某、老姜
要求宋某还款
老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故意的?
男子在借条上做了“手脚”
终于“露面”了
开庭时
宋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而担保人老姜也拒绝承担责任
他提出
借款合同中的“宋某”
不是他帮忙担保的对象
因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不是同一个人
什么?
身份证号不一致?
怎么没有手持身份证借款的图片呢?
究竟是宋某写错身份证号码?
还是电商公司真的告错了人?
这笔巨额借款还能追回吗?
一千万啊
法院会如何核实呢?
别着急
咱接着往下看
案件审理过程中
法院依法对借款合同中
所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发现因第18位校验码不正确
查无此人!
接着
法院又根据
电商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
调取宋某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
包括其身份证号码
发现
两串号码仅出生年份的两位数字不同
借款合同上为“1987”
实名认证信息中为“1990”
法院进而认定
宋某为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
细思极恐
还有人会写错自己的出生时间?
法院判决
男子应支付1000万元及利息
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
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电商公司主张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老姜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
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支持了电商公司的主张
认定宋某
应向电商公司支付1000万元及利息
老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看到这
不少小伙伴有疑问了
宋某的出生年份明明不一致
法院又是如何认定呢?
快搬好小板凳听课
法官说法
无论有意或无意
法律责任逃不掉
“无论有意或无意,法律责任逃不掉。”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公民身份证号码第18位是校验码,能够帮助迅速识别无效和错误号码。通过其他证据依然能够认定宋某就是合同缔约方。
法官提醒说
在合同中故意或过失
使用错误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有违诚信
切勿心存侥幸以此逃避法律责任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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