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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生态环境有关的典型案例。
“喂,法官您好!我在景区被猴子抓伤了,起诉管委会赔偿。”这是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工作热线接到的一起电话。经了解,游客张某进入峨眉山猴区聚集地时,因未遵守景区关于游客应与猴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的提示,逗猴喂猴过程中不慎被抓伤。
旅游环保法庭工作人员随即赶往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了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管委会赔偿张某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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