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4时左右,上海市浦东新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现场勘察调查情况,死者从配电房西侧第一排配电柜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为2.3米。
7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倚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17”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经过和报告救援情况
4月17日13时30分左右,鲍某某带领江某、吴某某、何某某、毛某某等人在2#冷库配电房进行配电柜铜排安装工作。
14时左右,江某通过木梯爬至配电柜顶部,并沿着配电柜顶部边缘处往北走,吴某某随后爬上配电柜顶部时,听到安全帽掉落的声响,侧看发现江某头部朝下坠落在地且头部受伤,现场其他工友拨打了“120”,最后,江某经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现场勘查调查情况
事发现场位于冷链物流项目2#冷库配电房内,配电房内共有3排配电柜,死者从配电房西侧第一排配电柜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2.3米。
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江某在没有防高坠安全措施情况下,在配电柜顶部边框处行走,失足跌落地面,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倚海公司没有没有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登高作业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没有落实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2)天环公司对倚海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情况督促管理不力。
(3)鲍某某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告知不到位,未有效制止施工人员不安全作业行为。
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如下
↓↓↓
你以为2.3米不高
就可以不系安全绳、
不戴安全帽?
根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进行的作业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你眼中的2.3米
可能不算高
但在生产生活中
2.3米可能就是
生与死的距离
2021年7月5日
上海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码垛岗位一作业平台处,一名员工不慎从钢平台无防护栏杆一侧跌落至地面(高度为1.4米),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6月3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楼发生一起高处坠亡事故,事故原因为检修工人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木梯从事高处作业(距离地面高度约2.75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0年2月22日
安徽太湖科诚公司涂布车间普工余某某未采取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现场作业监护等安全措施,攀爬至涂布线烘箱顶部进行清扫作业,导致在清扫过程中不慎从涂布线烘箱顶部(高度约2.5m)坠落摔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
在生产生活中并不少见
↓↓↓
△建筑工地的工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
△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佩戴安全帽
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商铺在装修时,登高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
监护人接打电话,存在安全隐患
△2名施工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
在无人监护情况下,使用木质梯子作业
1人穿凉鞋在梯子上接打电话,极易导致坠落事故
“不太高”的高处作业
也会发生悲剧
看完下面这组动图
你还敢掉以轻心吗?
△工人因梯子滑动导致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
△梯子被其他物体碰撞导致坠落
△手持物品爬台梯导致坠亡
△人员借用梯子作业在高处坠落
△梯子被其他物体碰倒导致坠落
应急君友情提示:
高处作业
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2.3米血淋淋的教训
为我们敲响警钟
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份“防高坠”法宝请收好
请勿让2.3米的悲剧重演
▼▼▼
综合: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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