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发布一则情况通报:
经查,景洪泰鼓泰鼓泰国菜餐厅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内容存在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情形,其行为已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拟定对该餐厅给予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10664元、并处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106640元,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据此前报道,该餐厅因涉嫌涉嫌违法违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被查处。
经查,2023年4月至7月期间,该餐厅经营者田某、韩某等人,雇佣多名男性演员在餐厅内采取嘴对嘴喂食消费者,与消费者贴身热舞,向消费者表演舔杆动作,对着消费者做身体前后耸动等具有挑逗性的表演,吸引消费者到该餐厅消费,现场还有未成年人观看了表演,且上述表演活动已被网友大量上传转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场所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演出内容涉嫌存在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目前,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已经对该案立案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进一步处置。
△ 网传视频截图
7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该餐厅,工作人员称餐厅“已经黄了,倒闭了”。
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称目前仍在调查,调查清楚后会发布官方通报,若该餐厅存在违法事实,将进行处理。
另据企查查资料,该餐厅成立于2023年2月20日。4月19日,餐厅经营者变更为田小宇。4月27日,其经营范围增加了“歌舞性活动”、“营业性演出”等。
潇湘晨报记者吴陈幸子综合报道